3月18日,彭陽縣人民檢察院對馬某某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案,擬作不起訴處理進行公開聽證,進一步落實最高檢關于不起訴案件“應聽證盡聽證”的要求,強化檢察權運行的監督制約。
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、聽證員、偵查機關案件承辦人參與聽證,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案件基本情況、證據情況以及法律適用,闡述擬作不起訴的理由。在聽取各方意見及充分討論后,參加聽證的人員一致認為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客觀公正、依法有據,同意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。同時,馬某某對自己的行為作出了深刻的反省,對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表達感謝,表示自己會珍惜此次機會,在今后的生活、工作中遵紀守法。
彭陽縣人民檢察院負責人表示,公開聽證作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方式,與“兩個回歸”理念高度契合,通過釋法說理,切實提升檢察機關的工作質效。(通訊員 張建敏)